醫院失誤久未取得死亡證 屍體存放殯儀館17年仍未火化

2020-11-03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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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一名大學生於17年前因病去逝,惟由於其家人無法取得死亡證明及繳付殯儀館冷凍費保管費,遺體至今已無法火化,被貯存在殯儀館內。

據內媒《紅星新聞》報導,20歲的李奇樂於2003年在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新華醫院(新華醫院)因急性重症胰腺炎去世,李奇樂父母繳付了逾40多萬元人民幣作為醫藥費(約港幣46萬元),惟尚結欠醫院約12萬元人民幣(約港幣14萬元)費用。

母親胡月琴無力償還費用,醫院以未繳交醫藥費為由,拒絕為兒子李奇樂開立死亡證明。她曾多次致信醫院院長,請求先開立死亡證明讓兒子入土為安,惟一直沒有回應。醫院於當年就胡月琴欠款而告上法庭。期間,李奇樂父親於2016年因病去世,胡月琴再度陷入困境。

在官司期間,李奇樂的屍體一直被存放在殯儀館。經歷17年官司,上海市衛健委於2019年1月發函,在各部門協商後,胡月琴終於拿到了李奇樂死亡證明,並於同年3月在派出所取得死亡殯葬證。

然而,胡月琴需繳付殯儀館冷凍保管費用才可以領回兒子的遺體進行火化,17年來的才可的費用高達近20萬元人民幣(約港幣23萬元)。她認為,事件責任在於醫院,故此她希望醫院可以承擔相關費用。惟醫院在事後表示,李奇樂病逝當天就已經開立了死亡證明,只是不知為何沒有交到其父母手上。當院方再次跟蹤死亡證明的去向時,發現當年相關醫護人員已離職,無從追究。

年事已老的胡月琴至今仍未能讓兒子入土為安,仍在為兒子安葬事宜四處奔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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