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區議會另租場開會政府拒付費 楊雪盈入稟小額追3500元

2020-10-16 14:24

灣仔區議會主席楊雪盈。 資料圖片
灣仔區議會主席楊雪盈。 資料圖片

港府今年2月因應疫情關係,暫停區議會會議兩周,灣仔區議會需另覓場地開會,惟民政事務處事後拒絕發還租用場地的租金。灣仔區議會主席楊雪盈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民政處追討3500元。案件今提訊時,審裁官明言需時研究審裁處是否有司法管轄權,要求雙方遞交進一步陳辭。案件至明年1月13日再訊。

申索人為楊雪盈,被告為律政司長。申索書透露,灣仔區議會原訂於今年2月18日舉行第二次特別會議,惟民政事務總署宣布關閉區議會會議室,遂改以3500元租用大坑坊眾福利會社區會堂開會。

楊雪盈表示,主席有權決定會議地點,《區議會條例》沒有列明會議要於區議會會議室舉行,故民政處理應替其承擔租場費用。律政司一方則力陳,事件牽涉政府行政決定,審裁處無權處理,應交由高等法院處理。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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