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仔区议会另租场开会政府拒付费 杨雪盈入禀小额追3500元

2020-10-16 14:24

湾仔区议会主席杨雪盈。 资料图片
湾仔区议会主席杨雪盈。 资料图片

港府今年2月因应疫情关系,暂停区议会会议两周,湾仔区议会需另觅场地开会,惟民政事务处事后拒绝发还租用场地的租金。湾仔区议会主席杨雪盈早前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向民政处追讨3500元。案件今提讯时,审裁官明言需时研究审裁处是否有司法管辖权,要求双方递交进一步陈辞。案件至明年1月13日再讯。

申索人为杨雪盈,被告为律政司长。申索书透露,湾仔区议会原订于今年2月18日举行第二次特别会议,惟民政事务总署宣布关闭区议会会议室,遂改以3500元租用大坑坊众福利会社区会堂开会。

杨雪盈表示,主席有权决定会议地点,《区议会条例》没有列明会议要于区议会会议室举行,故民政处理应替其承担租场费用。律政司一方则力陈,事件牵涉政府行政决定,审裁处无权处理,应交由高等法院处理。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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