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赴台】士林地檢署收律師委任狀 籲港府回應司法互助請求

2020-10-12 20:23

就陳同佳到台灣自首一事,其代表律師已與台灣當局接洽。資料圖片
就陳同佳到台灣自首一事,其代表律師已與台灣當局接洽。資料圖片

就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到台灣自首一事,其代表律師已與台灣當局接洽。在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則表示,已接獲受陳同佳委任3名律師的委任狀,並交由負責案件的檢署官處理。

士林地檢署表示,下午已接獲律師凃榆政、賴文萍、蔡彥守等3人署名的陳報狀,被告陳同佳署名的刑事陳報狀及委任狀3份,已交由承辦檢察官依法處理,將積極偵辦此案。署方亦指,已3度經由法務部透過陸委會,向香港特區政府提出取證及疑犯遣送的司法互助請求,但都不獲理會,呼籲特區政府務實回應,協助將犯人繩之以法,實現司法正義。

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指,陳同佳仍在港,等待安排到台灣的手續,暫未知起行時間,有待律師通知。被問到為何陳同佳不直接聯絡台方時,他則指,陳同佳的國語不太好,需要安排傳譯,亦不清楚台方的程序,由律師代表處理是最適合方法。

理律法律事務所表示,已受陳同佳委任,擔任其到台灣接受刑事偵查程序的選任辯護人,律師已與司法警察機關接洽,及向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陳報辦理中。事務所指,案件的聯絡人為律師凃榆政。但就媒體查詢的問題,由於涉及刑事偵查核心事項,基於保密義務,拒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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