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罷】售貨員搬磚認刑毀 判服務令兼賠康文署$316 2020-10-08 16:26 去年的大三罷中示威者在多區掘磚堵路。資料圖片 售貨員去年11月在秀茂坪參加靜坐活動後,在附近休憩處協助示威者搬磚。他早前承認刑事損壞罪,今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須賠償316元給康文署。被告為幸晏生(24歲)被控於去年11月14日,在秀茂坪道及曉光街交界的休憩處內與4名不知名人士一起,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康文署於該處地上的磚塊(2米乘2米範圍),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法庭記者:張旭珊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修例風波】16歲女生認塗鴉新城市廣場扶手電梯 判1年感化 下一篇 國泰工會聯署倡無薪假代裁員 不排除發起工業行動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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