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罷】售貨員搬磚認刑毀 判服務令兼賠康文署$316
2020-10-08 16:26
售貨員去年11月在秀茂坪參加靜坐活動後,在附近休憩處協助示威者搬磚。他早前承認刑事損壞罪,今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須賠償316元給康文署。
被告為幸晏生(24歲)被控於去年11月14日,在秀茂坪道及曉光街交界的休憩處內與4名不知名人士一起,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康文署於該處地上的磚塊(2米乘2米範圍),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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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貨員去年11月在秀茂坪參加靜坐活動後,在附近休憩處協助示威者搬磚。他早前承認刑事損壞罪,今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須賠償316元給康文署。
被告為幸晏生(24歲)被控於去年11月14日,在秀茂坪道及曉光街交界的休憩處內與4名不知名人士一起,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康文署於該處地上的磚塊(2米乘2米範圍),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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