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3男女涉管有胡椒噴劑金屬棒 分2案押後訊
2020-10-08 12:49
去年10月尾示威活動期間,2男1女涉在深水埗管有胡椒噴劑、噴漆和金屬棒等被控,今早分2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案件分別押後至11月19日和12月3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檢控文件和法律意見。3名被告獲准以2000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每星期到警署報到1次,並遵守宵禁令和深水埗一帶禁足令。辯方於庭上透露15歲被告被捕後到在警車上,曾多次被警員襲擊,致頭部受傷,當晚需留醫觀察。
16歲學生鄧芯瑩被控於去年10月31日在深水埗汝州街與黃竹街交界管有槍械,即1枝胡椒噴劑,而沒有持有該等槍械的管有權牌照;鄧和另1案15歲少年各被控於同日同地保管1枝噴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物品,以摧毀屬於他人的財產;25歲水泵維修員蔡沛霖則被控於同日在深水埗黃竹街和汝州街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1枝金屬棒。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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