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增透明度 投訴法官結果及矚目案判決放上網
2020-10-08 10:49
司法機構公布推行增加透明度的措施,藉以加深市民對法庭判決的理由及投訴法官行為的了解。
在司法公開的原則下,現時除了少數極為例外的情況(如涉及兒童事宜的案件),所有法院聆訊均開放予公眾旁聽。區域法院及以上級別法院的判案書、裁決理由及判刑理由均可在司法機構網頁查閱。
從本月起,司法機構會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就一些可能引起廣泛公眾關注的區域法院及裁判法院判決製備撮要,並將其上載於司法機構網頁。
另外,由今年7月開始,如任何案件出現大量關於法官行為而內容相同或同似的投訴,投訴法官行為秘書處會在司法機構網頁公布投訴的要點、調查結果及所涉考慮因素,首批投訴的調查已完成,相關資料(包括相關法庭判決的謄本)亦已上載司法機構網頁。
至於網頁內其他有關法官行為的投訴,司法機構會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盡快處理(惟必須待涉及案件的覆核/上訴期限屆滿或有關法庭程序完結後),並在完成調查後把結果上載網頁。
鑒於司法獨立的基本原則,司法機構不能亦不會處理針對司法或法定決定的投訴,這是因為任何對司法或法定決定的不滿,都應該透過上訴、覆核或相關司法程序的機制處理。過往紀錄顯示,司法機構處理的投訴大部分是針對司法或法定決定。
女執業大律師龔靜儀指,將一些可能引起廣泛公眾關注的區域法院及裁判法院判製備撮要,並將其上載在於司法機構網頁,這做法本身是好的。通告中「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之字眼,可能有機會令上載的案件撮要,形容是經過不知何故兼缺乏足夠透明度的「篩選」。
她稱,由於獲提供的資料,只是「撮要」, 其內容有機會覆蓋的範圍,未必全面, 也未必能夠百分百完滿解答公眾的疑團。她續指,已有的司法機構對公眾回應, 主要是針對有關何俊堯裁判官審理的8宗案件的投訴;負責進行深入了解及調查的是總裁判官。總裁判官的結論也得到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認同。
她表示,由司法機構內部進行調查,最令市民不安的,是等於「自己人查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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