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媒聯盟指警改傳媒定義變相篩選 將堅持採訪
2020-09-27 16:21
警方修訂《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定義,只涵蓋已登記政府新聞發布系統的機構,網絡新聞工作者聯盟認為變相將媒體分成不同階級,將自由記者及小型媒體等排除在外,採訪權變得不平等。
聯盟指,網媒成為主要報道媒介,在過去一年多的社會運動中,亦擔當前綫報道角色,拍下不少重要片段,讓市民了解現實。聯盟反對任何篩選媒體的措施,強調記者採訪合情、合法及合理,要求警方與政府要多與業界溝通,並表示會堅持採訪。聯盟亦表示會研究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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