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媒聯盟指警改傳媒定義變相篩選 將堅持採訪 2020-09-27 16:21 聯盟反對警方篩選傳媒。 警方修訂《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定義,只涵蓋已登記政府新聞發布系統的機構,網絡新聞工作者聯盟認為變相將媒體分成不同階級,將自由記者及小型媒體等排除在外,採訪權變得不平等。聯盟指,網媒成為主要報道媒介,在過去一年多的社會運動中,亦擔當前綫報道角色,拍下不少重要片段,讓市民了解現實。聯盟反對任何篩選媒體的措施,強調記者採訪合情、合法及合理,要求警方與政府要多與業界溝通,並表示會堅持採訪。聯盟亦表示會研究司法覆核。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調查指近7成長者曾不按指示服藥 社協倡醫管局研究樂齡科技協助 下一篇 促市民及早檢測 港府:病徵輕微也應盡快求診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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