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違監管規定被證監譴責及罰款420萬
2020-09-17 19:31
東亞銀行因沒有根據監管規定分開存放客戶證券,被證監會譴責及罰款420萬元。
證監會指,接獲金管局轉介及東亞報告有關事件後進行調查,發現東亞在2003年4月1日至2016年12月5日期間,沒有將分別存放兩名外部保管人,所維持帳戶內的客戶證券與自營證券分開保管。
證監會指,雖然東亞在內部電子會計紀錄內,已識別出有關客戶證券,但沒有遵守有關持牌法團,須將客戶證券保管在被指定為信託帳戶,或客戶帳戶的獨立帳戶內的監管規定。
東亞指,董事會並不認為有關事件,對該行或任何附屬公司的業務及運作,有任何重大不利影響。東亞指,有關違規行為涉及處理兩個外部託管帳戶中的證券,已於2016年結束,亦無造成任何客戶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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