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涉與14歲男網友肛交及非禮 待索感化及社服令後量刑

2020-08-26 11:54

被告胡俊。
被告胡俊。

早年由內地來港的中大男學生,前年透過Instagram 2度邀約當時年僅14歲的男童到家中,首次以親吻對方後指插肛門,第二次則與男童肛交。案件原訂今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男學生承認非禮及與16歲以下男子作出同性肛交2罪。裁判官聽取求情後,決定先為被告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後量刑,亦建議控方索取事主創傷或精神報告。被告續獲准保釋至9月23日。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2次犯事後,自知不當故想疏遠事主,所以沒有回覆對方短訊。但事主卻在網上指控被告「玩弄感情」,被告才將事主照片上載至網上,事主感到驚慌後報警揭發事件,被告今亦向事主道歉。辯方亦懇請法庭考慮被告初犯,判處非監禁式刑罰,以讓被告繼續學業。

案情透露,被告於2017年至2018年初在網上社交平台Instagram認識14歲事主。2018年1月19日被告邀約事主到其寓所,2人在床上傾談,及後被告突親吻事主,脫去對方衣物後為其戴上眼罩,被告在手指上塗上潤滑劑後,插入事主肛門。

至2月初事主再度應約到被告家中,在兩人同意下被告親吻事主,及後兩人進行肛交。但被告之後沒有再理會事主的短訊。而事主及後發現被告在推特上載自己的照片,及被告的Instagram,於是告知學校社工,揭發事件。

22歲被告胡俊,被控於前年1月19日及2月初在位於深水埗一大廈單位,猥褻侵犯男童Y,及與其進行肛交。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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