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罷】藏14吋長木棍6角匙判囚9月 麵包師傅准保釋候上訴

2020-08-25 16:26

去年大三罷事件中大埔多次遭示威者堵路。資料圖片
去年大三罷事件中大埔多次遭示威者堵路。資料圖片

31歲麵包師傅葉耀民去年11月在大埔圍觀堵路現場遭警方截停,並搜出一條14吋長木棍和6角匙等,他否認指控受審後今遭粉嶺法院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裁定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成。蘇官判刑時指,儘管沒有證據顯示被參與當日早上堵路活動,但相信活動有機會「死灰復燃」,若被告聯合其他示威者進行破壞,規模不少,並重判被告入獄9個月。其後被告申請以5萬元保釋等候上訴獲准。

被告去年11月12日在大埔安慈路的行人路被截停,當區早上有示威者堵路,但案發時當警員抵達現場時示威者已散去,但被告連同其他圍觀市民仍對清理現場的警員指罵。於是警方上前截停他並為他進行搜身,在他的背包內發現涉案木棍,六角匙,泳鏡,護目鏡,防毒面具等。沒有證據顯示他曾參與當日早上的堵路示威。

被告辯稱自己是一名麵包師傅,木棍是用作製作瑞士卷工具,而六角匙則是開啟機器之用。由於公司裏以上物品經常不翼而飛,故他當日自備工具回廠。惟裁判官不接納他的解釋,指他當日並不用上班,而他公司失竊工具的情況十分常見,不相信他當日恰巧才發現家中有以上工具並將之放置廠房。

裁判官又指被告攜帶的裝置全面和多,相信他並非是旁觀者,指他真實身分長期對抗警察。至於裁判官亦不相信被告攜帶護目鏡等保護裝置是為了保護自己。被告聲稱懼怕遭警方流彈擊中受傷,故經常帶攜防毒罩,護目鏡傍身,裁判官反駁指,倘若被告如此懼怕受傷,為何當日逗留現場十分鐘。

法庭記者:蕭文軒

關鍵字

最新回應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