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藏14寸长木棍6角匙判囚9月 面包师傅准保释候上诉
2020-08-25 16:26
31岁面包师傅叶耀民去年11月在大埔围观堵路现场遭警方截停,并搜出一条14寸长木棍和6角匙等,他否认指控受审后今遭粉岭法院主任裁判官苏文隆裁定一项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并意图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成。苏官判刑时指,尽管没有证据显示被参与当日早上堵路活动,但相信活动有机会「死灰复燃」,若被告联合其他示威者进行破坏,规模不少,并重判被告入狱9个月。其后被告申请以5万元保释等候上诉获准。
被告去年11月12日在大埔安慈路的行人路被截停,当区早上有示威者堵路,但案发时当警员抵达现场时示威者已散去,但被告连同其他围观市民仍对清理现场的警员指骂。于是警方上前截停他并为他进行搜身,在他的背包内发现涉案木棍,六角匙,泳镜,护目镜,防毒面具等。没有证据显示他曾参与当日早上的堵路示威。
被告辩称自己是一名面包师傅,木棍是用作制作瑞士卷工具,而六角匙则是开启机器之用。由于公司里以上物品经常不翼而飞,故他当日自备工具回厂。惟裁判官不接纳他的解释,指他当日并不用上班,而他公司失窃工具的情况十分常见,不相信他当日恰巧才发现家中有以上工具并将之放置厂房。
裁判官又指被告携带的装置全面和多,相信他并非是旁观者,指他真实身分长期对抗警察。至于裁判官亦不相信被告携带护目镜等保护装置是为了保护自己。被告声称惧怕遭警方流弹击中受伤,故经常带携防毒罩,护目镜傍身,裁判官反驳指,倘若被告如此惧怕受伤,为何当日逗留现场十分钟。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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