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青年涉攜士巴拿無線傳聲器 獲撤控簽保守行為24月

2020-08-12 15:52

被告林嘉寶。葉君怡攝
被告林嘉寶。葉君怡攝

去年9月及10月分別有示威者發起堵路行動,其間3名年輕男子涉嫌管有士巴拿、電線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遭起訴。3案今午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經考慮後,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結案。嚴舜儀主任裁判官遂分別下令他們自簽2000元、守行為24個月,並撤回控罪。

早前被律政司以傳票方式提告的關子康(19歲)及鄭嘉俊(26歲)分別被控在去年10月27日於旺角一帶管有士巴拿及索帶等工具。

案情透露,當晚約7時半,約100人在彌敦道一帶堵路,警方在推進期間目睹鄭手持磚頭,於是向他呼叫,鄭聞言後即扔下手中磚逃去,惜終被制服;至於關則於同晚另一驅散行動中被擒,警誡下他表示得悉警方將在該處施放催淚彈,遂帶同防毒面具保護自己。兩人事後分別被搜出星火聯絡卡、生理鹽水、防毒面具等物品。

另外,去年9月22日數百名示威者聚集旺角警署外,其間有人以雷射筆照向警方、擲石頭入警署及設置燃燒路障,警方一度舉起橙旗及藍旗。20歲冷氣學徒林嘉寶其後在旺角彌敦道735至735A號迅華大廈外,被搜出未經電訊管理局局長批出牌照的一部手提無線傳聲器(Weston FD-1,14FD10001520)。

法庭記者:葉君怡

去年9月底旺角有示威者聚集防暴警到場拘捕多人。資料圖片
去年9月底旺角有示威者聚集防暴警到場拘捕多人。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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