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無出國澳門人周三起入境內地無需隔離 恢復珠海居民赴澳旅遊簽注
2020-08-10 18:18
澳門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宣布,特區政府接獲國務院港澳辦通知,自 8月12日零時起,凡於 14天內沒外國或境外旅居史的澳門居民,持有 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 7天內具有檢測訊息健康碼,在內地各地免除隔離 14天。但 4類人士,即確診者、疑似患者、有發熱症狀及密切接觸者,在內地通關時仍需接受核酸檢測甚或隔離 14天。
另外,8月12日起,將恢復珠海居民赴澳旅遊簽注,包括個人遊和團隊遊。
歐陽瑜指出,新措施設有熔斷機制,若澳門疫情風險反彈至中高風險,將中止措施,回復執行 14天醫學觀察直至降至疫情低風險。她呼籲居民配合特區政府防疫工作,努力維持澳門疫情低風險。
港澳辦指,除新冠肺炎確診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觸者、有發熱或呼吸道症狀者,以及14天內有外國或其他境外地區旅居史者外,從澳門進入內地人員,不再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措施。入境須持有效出入境證件;持有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包含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資訊的健康碼;須配合內地口岸有關部門的疫情防控和出入境邊防檢查工作;未持有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者包含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資訊健康碼的入境人員,仍須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措施。
港澳辦指,遵守內地疫情防控規定。所有從澳門進入內地人員,須承諾入境內地前14天內無外國或其他境外地區旅居史;配合、服從內地各級政府及部門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遵守內地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從澳門進入內地人員入境時必須填寫《中國出/入境健康申明卡》,向海關如實申報個人健康狀況,並配合做好體溫監測、醫學巡查、醫學排查等衛生檢疫工作;入境後如出現發熱、咳嗽、疲倦乏力等不適症狀,應當及時到定點醫院排查治療,並向當地社區等有關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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