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居深圳跨境貨車司機 深圳市設立指定住宿設施並補貼食宿費
2020-08-06 22:59
運輸署今日表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的發展,粵港兩地政府一直在聯防聯控的機制下對疫情採取對應措施,並與跨境貨車業界保持溝通,一方面把業界運作及可能遇到的困難向內地部門反映,另一方面適時向業界通報新措施的安排,務求平衡抗疫和跨境貨運業的運作需要,並確保供港物資和食品的供應穩定。
運輸署接獲深圳市口岸辦通知,由8月8日上午6時起深圳各陸路口岸進一步加強對跨境貨車司機健康管理和服務保障措施。跨境貨車司機入境深圳前,應在「粵省事」微信小程式(粵省事—粵康碼—粵港澳通關—跨境貨車司機入境申報)中準確及詳細申報運輸作業任務相關資訊。入境後所申報的手機號碼將會接收提示短信。未裝配全球定位系統和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的入境貨車需依從相關部門安排及指示,前往指定場地免費裝配。
跨境貨車司機須持有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在申報運輸任務資訊後入境,並按照所申報的行駛路線從口岸到目的地進行點對點運輸,完成裝卸後立即返港。司機入境後全程必須佩戴口罩,如非必要不得下車及與其他人直接接觸;若非在特殊情況下,不得在深圳市留宿過夜。
跨境貨車司機的運輸作業範圍僅限大灣區九個城市內,非特殊必要應在入境當天或完成運輸作業任務返港,不得前往內地其他城市。若運輸作業目的地在深圳範圍內,司機應在完成作業後立即啟程返港。若運輸作業目的地為大灣區內的廣州、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或肇慶市,司機駕車往返途經深圳市區時不得偏離行駛路線。運輸作業目的地為省內其他城市或省外城市的,則必須在大灣區九個城市內進行掛甩接駁運輸或卸貨後返港。
跨境貨車司機在運輸作業沿線的高速服務區、收費站、加油站、物流園區、查驗場站、維修廠和停車場以及其他貨物轉運點,需按照現場指示使用服務設施。
重點做好文錦渡口岸供港鮮活農產品供應保障。對於在口岸周邊更換司機的作業模式,司機須到指定場地換班及在指定住宿設施等候接班回程返港。對於採取其他需隨車、出省等作業模式的跨境貨車和司機,則經向內地相關單位報批備案後進行。
對於長居地為深圳的跨境貨車司機,深圳市政府會設立指定住宿設施,並補貼部分食宿費用,以及設置配套收費停車場,並提供專車接駁服務,實施封閉管理。對於長居地為香港的跨境貨車司機,如因特殊情況入境深圳後無法及時返港,經核實後可自費入住深圳市政府指定的住宿設施,不得自行安排在深過夜。深圳市政府支持跨境運輸企業和相關貨主單位設置符合封閉居住要求的跨境司機集體宿舍。如跨境司機自願退出豁免備案名單,暫時不從事跨境司機工作,經辦理相關手續後可在深圳正常工作生活,惟若14天內有返港紀錄者,應接受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跨境司機執行跨境運輸作業過程中,如出現以下情況,將被深圳市政府實施暫停或移除豁免入境隔離備案名單的處置:(i)疫情防控期間,在無正當理由下多次空車往返深港兩地;(ii)無正當理由下,沒有按照申報路線行駛;(iii)無必要理由下,與其他人直接接觸、進入公共場所及自行安排留宿過夜;(iv)完成跨境運輸任務後,無正當理由但拒絕出境;(v)對運輸任務申報資訊和核酸檢測材料弄虛作假;(vi)在口岸通關過程中,因嚴重違反衛生檢疫、出入境查驗管理和反走私規定,被海關、邊檢實施行政處罰;(vii)在內地作業期間,因嚴重違反相關管理規定被公安、交通、市場監管等部門實施行政處罰;(viii)司機居所在香港疫情高風險地區(指有關跨境貨車司機的香港住所地址與14天內曾有確診新冠肺炎個案的樓宇相同)或入境前14天內與確診者有過接觸;(ix)發生其他不遵守廣東省、深圳市相關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要求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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