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罷】17歲學生獲撤抗拒警務人員罪 改自簽守行為了事

2020-07-28 15:45

去年11月11日便衣警員在牛池灣街市外巡邏期間截停17歲學生,期間被告掙扎,他被控抗拒警務人員罪。控方今在九龍城法院申請撤回控罪,改以簽保守行為處理,嚴舜儀主任裁判官下令被告自簽2000元,守行為24個月。

案情指,去年11月11日,牛池灣街市外有多人聚集堵路,警員在示威者中拘捕被告楊承熙,期間楊嘗試掙扎,警員於是以警棍擊打被告一下,並將他帶回黃大仙警署。

法庭記者:羅綽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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