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學生屯門鎚襲飛虎隊員罪成 待索感化等報告始量刑
2020-07-24 16:31
去年10月年僅15 歲的學生被指於屯門以鎚襲擊飛虎隊員,他否認襲警罪受審,今於屯門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接納警員證供,反指被告母親證供不盡不實,裁定被告罪成,將他還柙至8月7日,以索取感化、更生中心及勞教所報告始量刑。
辯方早前引述控方片段,指受襲警長X證供指當時路面充斥路障,惟影片清楚看見現場暢通無阻,質疑X說謊。對此,裁判官葉啓亮認為影片乃事後所拍,X亦清楚表示同僚已作清理,他與另外兩警證供清晰、互相補足,亦未經盤問而動搖,故接納他們均為誠實可靠的證人。
至於被告母親作供時自言首次作保釋,感相當害怕,惟她仍在對其子不利的口供上簽署,又對被告遭虐一事選擇不作投訴,此舉完全不合理。更甚的是,被告母親案發時不在現場,對本案一無所知,故法庭拒絕採納其證供。
葉官指被告右手傷勢無礙手握木棍施襲。加上拘控過程中,被告有很多機會在無警員在場下投訴遭警威嚇,然而實際上他並沒有這樣做,故拒絕接納辯方案情。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患對立性反抗症,因社會環境加重失眠及創傷後遺症,已深切反省自己行為,冀法庭考慮判感化令。惟葉官稱僅索取感化報告不足以反映本案嚴重性,故額外下令索取更生中心及勞教所報告。
已年滿16歲的男學生被控於去年10月7日,在青山公路新墟段與屯門鄉事會路交界,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 X。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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