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趣班導師涉寓所藏低能量炸藥提堂 准保釋押至9月再訊

2020-07-24 16:16

被告今日被解上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資料圖片
被告今日被解上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資料圖片

31歲興趣班導師涉在家中一個空薯片罐內藏有低能量炸藥,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今日被解上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他暫時毋須答辯,案件將押至9月29日,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控方反對被告擔保,但裁判官錢禮考慮控辯雙方陳詞後,准他以5萬元擔保外出,期間需每日到警署報到、不准離港及居住在報稱地址。

被告李浩琛被控在7月23日,在其位於堅尼地城的住所內,保管106克低能量炸藥。

據了解,警方在調查本年71遊行一宗爆炸品案時,發現被告曾在現場出現,並且形跡可疑,遂透過八達通消費紀錄追蹤他的身份。據悉,警方在其家中還搜出懷疑山埃及懷疑煙霧餅。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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