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学生屯门锤袭飞虎队员罪成 待索感化等报告始量刑

2020-07-24 16:31

案件今于屯门裁判法院裁决。 资料图片
案件今于屯门裁判法院裁决。 资料图片

去年10月年仅15 岁的学生被指于屯门以锤袭击飞虎队员,他否认袭警罪受审,今于屯门裁判法院裁决,裁判官接纳警员证供,反指被告母亲证供不尽不实,裁定被告罪成,将他还柙至8月7日,以索取感化、更生中心及劳教所报告始量刑。

辩方早前引述控方片段,指受袭警长X证供指当时路面充斥路障,惟影片清楚看见现场畅通无阻,质疑X说谎。对此,裁判官叶啓亮认为影片乃事后所拍,X亦清楚表示同僚已作清理,他与另外两警证供清晰、互相补足,亦未经盘问而动摇,故接纳他们均为诚实可靠的证人。

至于被告母亲作供时自言首次作保释,感相当害怕,惟她仍在对其子不利的口供上签署,又对被告遭虐一事选择不作投诉,此举完全不合理。更甚的是,被告母亲案发时不在现场,对本案一无所知,故法庭拒绝采纳其证供。

叶官指被告右手伤势无碍手握木棍施袭。加上拘控过程中,被告有很多机会在无警员在场下投诉遭警威吓,然而实际上他并没有这样做,故拒绝接纳辩方案情。

辩方求情时透露被告患对立性反抗症,因社会环境加重失眠及创伤后遗症,已深切反省自己行为,冀法庭考虑判感化令。惟叶官称仅索取感化报告不足以反映本案严重性,故额外下令索取更生中心及劳教所报告。

已年满16岁的男学生被控于去年10月7日,在青山公路新墟段与屯门乡事会路交界,袭击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员 X。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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