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學生企圖強姦緩刑一年半 校方沒有開除惹爭議

2020-07-22 11:35

浙大學生企圖強姦緩刑一年半,因校方沒有開除惹爭議。
浙大學生企圖強姦緩刑一年半,因校方沒有開除惹爭議。

內地知名學府浙江大學一名少數民族學生今年4月被杭州西湖法院判決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緩刑1年半,意味著他只要在1年半內表現良好,便不需入監服刑。而浙江大學並沒有開除他,僅僅處以留校察看處分,引起輿論一片嘩然。

事件引發輿論後,有網民找到了一份疑似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決書》,根據判決書事件描述,2019年2月22日凌晨,被告人努xx趁被害人醉酒之際,將其帶至某出租房內,強吻並強摸被害人,意圖與之發生性關係,被害人反抗並稱要報警,被告人因害怕被害人報警而中止。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努xx是犯罪中止,且具有自首情節,並在偵查階段認罪認罰,建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可適用緩刑。

相比於法院的判罰,網民更在意浙江大學對此事的處理決定。作為一所聲譽卓越的百年名校,為何會對犯罪學生如此包容?有人批評校方太過寬容,「對強姦犯仁慈」。

浙江大學的公告則稱,努爾特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緩刑1年半,根據浙大學生違紀處理辦法和研究決定,給予其12個月留校查看處分,到期可以申請解除。

浙江大學在對於學生違反國家法律,被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受到治安處罰的處分中明確規定,「被司法機關判處管制,拘役或獨立適用附加刑的,或被判處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的,給予留校察看或者開除學籍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根據以上規定,學校對努xx的處理也是合規的。

不過,廣大網民對此卻並不認同,並曬出了被告人的朋友圈,力證被告人毫無悔意。從網民曝光其朋友圈中可以看到,被告人在事情發生後又是吃火鍋,又是玩篝火,還有博士女朋友陪伴,儼然一幅勝利者姿態。

犯了罪竟然還有心情吃喝玩樂,也難怪網民會不買賬,除了在熱搜詞條中發表看法之外,浙江大學官微評論區也形成了大型「聲討」現場。有批評學校處理結果,對母校表示失望的,甚至有網民表示,不敢報考浙大了。

浙大通報努某某留校察看事件稱已啟動後續調查。有網民將努某某「起底」,指其就讀土木系,經常掛科,愛玩攝影曾拿過學校補助,三年級起在外租房,常出入酒吧。「他有女朋友,但他在玩遊戲時還在『撩妹』。」據網民曬出的努某某成績單顯示,128人中努某某排名126。

浙江大學在回應上述決定中表示:該生對本處分決定如有異議,可在收到處分決定書後10日內,向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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