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学生企图强奸缓刑一年半 校方没有开除惹争议

2020-07-22 11:35

浙大学生企图强奸缓刑一年半,因校方没有开除惹争议。
浙大学生企图强奸缓刑一年半,因校方没有开除惹争议。

内地知名学府浙江大学一名少数民族学生今年4月被杭州西湖法院判决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1年半,意味著他只要在1年半内表现良好,便不需入监服刑。而浙江大学并没有开除他,仅仅处以留校察看处分,引起舆论一片哗然。

事件引发舆论后,有网民找到了一份疑似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根据判决书事件描述,2019年2月22日凌晨,被告人努xx趁被害人醉酒之际,将其带至某出租房内,强吻并强摸被害人,意图与之发生性关系,被害人反抗并称要报警,被告人因害怕被害人报警而中止。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努xx是犯罪中止,且具有自首情节,并在侦查阶段认罪认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可适用缓刑。

相比于法院的判罚,网民更在意浙江大学对此事的处理决定。作为一所声誉卓越的百年名校,为何会对犯罪学生如此包容?有人批评校方太过宽容,「对强奸犯仁慈」。

浙江大学的公告则称,努尔特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1年半,根据浙大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和研究决定,给予其12个月留校查看处分,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浙江大学在对于学生违反国家法律,被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治安处罚的处分中明确规定,「被司法机关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根据以上规定,学校对努xx的处理也是合规的。

不过,广大网民对此却并不认同,并晒出了被告人的朋友圈,力证被告人毫无悔意。从网民曝光其朋友圈中可以看到,被告人在事情发生后又是吃火锅,又是玩篝火,还有博士女朋友陪伴,俨然一幅胜利者姿态。

犯了罪竟然还有心情吃喝玩乐,也难怪网民会不买账,除了在热搜词条中发表看法之外,浙江大学官微评论区也形成了大型「声讨」现场。有批评学校处理结果,对母校表示失望的,甚至有网民表示,不敢报考浙大了。

浙大通报努某某留校察看事件称已启动后续调查。有网民将努某某「起底」,指其就读土木系,经常挂科,爱玩摄影曾拿过学校补助,三年级起在外租房,常出入酒吧。「他有女朋友,但他在玩游戏时还在『撩妹』。」据网民晒出的努某某成绩单显示,128人中努某某排名126。

浙江大学在回应上述决定中表示:该生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处分决定书后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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