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你shop】地盤工肩撞便衣警左胸 裁定襲警罪名不成立

2020-07-16 16:50

被告王明雄。
被告王明雄。

去年平安夜至聖誕節凌晨,大批市民嚮應尖沙嘴海港城「和你shop」行動,其中一名中年地盤工涉嫌先以粗口辱罵,繼而撞向便衣警左胸一下。裝修工否認襲警今受審,辯方質疑警員違反程序,警誡前已數度提問,就此警員解釋「要比機會佢作答,唔係點叫公平呀?」。裁判官聽畢證人口供後,裁定表面證供成立,定一項襲警罪罪名不成立。

案發時身穿黑色、印有「警察」黃色字樣背心的便衣警X供稱,約下午2時起在海港城與十多名同僚以高姿態慢行巡邏,以「展示警力」。直至晚上近7時,被告迎面而來低喃「X你!」,緊接著以左肩撞其左胸,X隨即表露身份,三度問被告為何要撞他,惟得不到任何回應。X拘捕被告後,指派另一同僚12773施行警誡。由於被告力度不大,故X事後未有就醫,但認為被告屬蓄意施襲。X又指現場僅得數名途人、走道約闊10米,故被告撞到他的難度頗高。

辯方質疑X違反《查問疑犯及錄取口供的規則及指示》第二條,即先施行警誡後作查問,惟X解釋當時需顧及公平性,給予被告解釋的權利,辯方聞言後稱質問「講公平點解唔即刻警誡咗先?」X謂此舉屬捕證一部分,故給予機會他作答。辯方播放現場片段,顯示被告遭截停後,有人大喊「我行過嘅啫阿sir!」X否認說話出自被告口中。辯方續指,被告不慎以手臂撞X手臂,遭X否認。

裁判官陳慧敏裁定表證成立後,被告選擇出庭自辯,稱當時一時咬破牙,太太嫌他散發口氣,要求他戴上口罩。因聖誕節來臨,被告應太太要求到海港城欣賞燈飾,其間突感手臂被撞了一下。

49歲地盤管工王明雄被控去年25日在尖沙嘴海港城3樓Boggi店外襲擊警務人員X。

中年地盤工去年聖誕節被指於海港城,以左肩撞便衣警左胸一案,經歷大半天審訊後,陳慧敏裁判官今午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她接納受襲警員供詞,認為事件的確發生過,無人比警員第一身經歷更清楚,惟陳官反覆觀看現場片段後,同意現場嘈吵、被告曾高呼「我行過嘅啫阿sir!」,故不排除警員誤認以粗口辱罵他的人是被告,及被告是不小心撞到他,因此裁定一項襲警罪罪名不成立。被告聞判後心情輕鬆,坦言感到被冤枉,但不便評論警方所為。

49歲地盤管工王明雄被控去年25日在尖沙咀海港城3樓Boggi店外襲擊警務人員X。

法庭記者:葉君怡

建立時間:13:47
更新時間:16:50

被告王明雄。葉君怡攝
被告王明雄。葉君怡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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