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男生藏鐵枝敲玻璃槌等認罪 官索感化及社服令報告

2020-07-03 16:11

被告呂皓翹。 葉君怡攝
被告呂皓翹。 葉君怡攝

去年11月12日有網民發起「破曉行動」,多區爆發大型衝突,其中17歲學生遭搜出尖鐵枝、削尖行山杖及敲玻璃槌等物品,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一項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毁壞或損壞財產。男學生今午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決定先為他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始量刑,其間被告准續保。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剛考完文憑試,正待放榜,相信獲大學取錄不成問題。被告校長及班主任形容被告善良、有活力,與同儕關係和諧。辯方續指過去10個月對年輕人而言乃巨大挑戰,雖無法否認涉案物品用作堵路,但強調被告僅受人所託保管,從未使用該些物品。辯方又指控方雖不接納以其他方式處理,但懇請法庭從寬處理,接納以簽保守行為結案。溫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考慮到被告年輕、初犯、坦白認罪等因素,決定索取報告後判刑。

17歲男學生呂皓翹承認於去年11月12日在馬鞍山德信中學外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支尖的鐵枝、一支削尖的行山杖;另涉保管一支槌子及一支破碎玻璃用的槌子,意圖使用物品摧毁他人財產。案情指,警方於早上8時許接報到場驅散約20名示威者,其後於上址截停被告,並在其背囊搜出涉案物品及2.5克粉末,該粉末經化驗後確定並非危險藥物。警誡下被告保持緘默。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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