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皓桓宣稱駁回上訴7.1仍如期遊行 消息指或違《公安條例》

2020-06-30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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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計劃明日舉行遊行,但遭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今日傍晚將進行上訴聆訊。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明言,即使上訴遭駁回,明日都會以個人身份繼續發起遊行,主題是「反對國安法,堅持五大訴求」。他呼籲市民參與,又促警方克制及尊重市民和平表達訴求。

但消息指,根據《公安條例》17A第(1)(d)條,舉辦者作上述的宣布已可能觸犯公告未經批准的遊行。法例訂明,作出任何公告或發布任何廣告或告示,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宣傳或公布公眾集會或公眾遊行,即屬犯罪,可判第3級罰款及監禁12個月。

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明言,即使上訴遭駁回,明日都會以個人身份繼續發起遊行。資料圖片
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明言,即使上訴遭駁回,明日都會以個人身份繼續發起遊行。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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