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元朗】社工劉家棟阻差辦公罪成判囚 獲准保釋候上訴
2020-06-23 18:01
社工劉家棟涉在去年7月27日「光復元朗」行動中,在警方驅散民眾時要求警方減慢推進速度,上周三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被判入獄一年。劉當日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今再到高等法院申請上訴期間保釋,獲法官批准。
潘兆童法官批准劉家棟保釋外出等候上訴,保釋條件為10萬元保釋金,24小時內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需居住於報稱地址,每周到田心警署報到兩次。
24歲被告劉家棟被控於去年7月27日,在元朗安樂路與泰祥街交界附近,故意阻礙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陳沛杰。
而在高院外,有近200名社工到場支持劉家棟。
劉家棟指一年監禁完全出乎意料之外,其案件不涉及任何挑釁警察的行為,亦不涉及暴力,他上周三聽到自己被判囚一年時無法作出任何反應,但很快便接受了坐監的事實,並指自己「只不過走手足走過嘅路」。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1:08
更新時間: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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