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DSE男生認踢警長腳 官指有悔意判感化令1年
2020-06-23 15:37
18歲應屆DSE男學生承認去年11月在將軍澳示威活動期間,踢警長左腳小腿一下,觀塘法院裁判官徐綺薇考慮到被告年紀小,而且及時認罪,顯示他有悔意,決定採納感化感建議判處被告感化令一年。
徐官引述感化官報告指,18歲龔逸勤被告犯案基於他的不成熟,候懲期間已充分反省,故被告重犯機會低。徐官形容報告正面,亦考慮到被告有悔意,而且沒有導致警長受傷,判處他感化令一年。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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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應屆DSE男學生承認去年11月在將軍澳示威活動期間,踢警長左腳小腿一下,觀塘法院裁判官徐綺薇考慮到被告年紀小,而且及時認罪,顯示他有悔意,決定採納感化感建議判處被告感化令一年。
徐官引述感化官報告指,18歲龔逸勤被告犯案基於他的不成熟,候懲期間已充分反省,故被告重犯機會低。徐官形容報告正面,亦考慮到被告有悔意,而且沒有導致警長受傷,判處他感化令一年。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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