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梁愛詩指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非太上皇

2020-06-21 16:03

梁愛詩指疆獨、藏獨等案件,香港並不熟悉,也可能要由中央審理。
梁愛詩指疆獨、藏獨等案件,香港並不熟悉,也可能要由中央審理。

全國人大法工委就「港區國安法」作說明時,提到香港特區會設立一個由特首出任主席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而委員會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由中央指派,就委員會履行職責相關事務提供諮詢意見。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今日指出,國家安全事務顧問並非太上皇。

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職責主為分析研判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規劃有關工作,制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政策;推進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建設;協調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重點工作和重大行動。

梁愛詩早上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顧問主要就委員會履行職責相關事務提供諮詢意見,本身無權執法,也預料不可作出指令,因此並非擁有無限權力的「太上皇」,也無「尚方寶劍」,與特區政府工作亦無衝突。

至於中央在特定情形下,會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梁愛詩認為,若特首和主要官員違反有關罪行,交由最高人民法院審理是合情合理,正如以往回歸前,港督若犯法,都由英國審理。加上如「疆獨」、「藏獨」等案件,香港並不熟悉,也可能要由中央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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