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湯家驊:特首指定法官審理案件 無損司法獨立

2020-06-21 15:59

湯家驊指,由特首指定法官審理案件,無損司法獨立。資料圖片
湯家驊指,由特首指定法官審理案件,無損司法獨立。資料圖片

《新華社》昨日公布《港區國安法》草案主要內容。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出席無綫節目時表示,特首必定諮詢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意見,不影響司法獨立,但認為中央駐港國安機構對特定情形的管轄,不應包括執法及審訊,以免衝擊《基本法》。

湯家驊又表示,個人傾向維持由首席法官負責分派案件,但認為即使改由行政長官指定法官,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有關改動亦不影響司法獨立。他又指,同意相關決定會給人不太信任首席法官的印象,並指新首席法官張舉能於明年才上任,「中央會否覺得對他認識不深入,我不敢揣測。」

對於正籌備的國家安全委員會內,中央將委派顧問提供意見,他回應則指,對於應否就議題諮詢顧問屬特首決定,但形容詢問內地顧問有關香港法官的質素,是「超乎現實的情況」。他又指,國家安全屬國防外交,特區不夠經驗,因此中央在港設「維護國家公署」是有需要。

湯家驊亦指,中央駐港國安機構對特定情形的管轄,不應包括執法及審訊,以免衝擊《基本法》。他續指,本港的司法體制是一個獨立的司法體制,「我們不想看見一個體制之外,有另外一個體制同時間在香港出現,我認為這樣對《基本法》有一定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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