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上水天橋踢女途人行李箱 19歲青年認罪候判

2020-06-19 15:38

被告曹禮然。 資料圖片
被告曹禮然。 資料圖片

去年12月28日「北區和你shop」示威活動,19歲無業青年聲稱擔任救護員,惟被行李喼輾腳,一時氣憤腳踢及拉扯女途人的行李箱,事件被傳媒拍下,男子於3日後被捕。他今在粉嶺法院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作擾亂秩序行為罪,被告獲准保釋至7月16日判刑,法庭先為他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19歲被告曹禮然於去年12月28日,在上水廣場2樓行人天橋腳踢及拉扯一名女子的行李箱,相當可能導致社會安寧破壞。

案情指,當日下午4時許,被告在天橋上犯事,惟過程有傳媒拍下,他於1月2日在住所被捕,警誡下稱一時衝動犯案。他在其後的錄影會面片段中表示,當日為「北區和你Shop」任救護員,但就有女子的行李輾過其腳,一時氣憤提起行李與對方理論不果,於是踢該行李喼及推對方。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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