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人大常委料須「兩輪」會議審國安法

2020-06-17 06:39

人大常委料須「兩輪」會議審國安法。
人大常委料須「兩輪」會議審國安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於本月十八日(本周四)在北京召開第十九次會議,究竟今次會議會否審議《港區國安法》備受關注。根據全國人大的公布,今次會議將會審議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草案、檔案法修訂草案、人民武裝警察法修訂草案等等,但就未有提及「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不過,知情人士表示,今次人大常委會應會討論《港區國安法》草案,但就不會作出決定。預料常委會有可能在六月底或八月底再召開另一次會議,就草案拍板。

《港區國安法》草案條文至今未有公布,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日前在深圳舉行的全國澳澳研究會《基本法》研討會致詞時,就勾畫出草案的概要。最令人關注的,是他透露中央將會保留對港區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實行管轄權,又指「港區國案法」具有不可挑戰的地位和權威,任何本地法律均不得與該法相牴觸。不過,究竟草案條文如何具體對這些內容作出規定,相信要待草案提交予人大常委會討論時,才有機會一窺究竟。

六月底有機會再開會拍板

人大常委會本周四召開會議。以往人大常委會討論涉及香港事務的議程,總會安全個別港區人大代表赴會列席,但據悉,今次港區全國人大中,只有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赴京開會,不會安排其他港區人大列席。那是否意味今次會議不會討論《港區國安法》呢?有人大代表則表示,由於目前正在疫情期間,內地對於開會安排較為審慎,不等於今次會議就不討論《港區國安法》。不過,估計今次會議對《港區國安法》不會作出決定。

消息表示,近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重要法案,都不會一輪會議就通過。因為審議過程中人大常委一般會提出意見,有關草案需要根據他們的意見而作出修訂,有時甚至兩次會議亦未必可以通過。因此,《港區國安法》最少亦要經過人大常委會兩輪審議。人大常委會一般是在雙月份的月底召開會議,奇怪的是,今次常委會會議卻安排在較早的十八日,有了解情況的人士就估計,今次將會議定在十八日,可能是一次刻意的部署,目的就是在今次會議中討論《港區國安法》後,月底可以再召開另一次會議拍板決定。消息人士指出,若然六月底未能開會,相信要待八月底才會作出決定,七月加開會議的機會不高。

有港區人大代表相信,今次中央制訂《港區國安法》,是極高層次的部署,所有步驟都經過精心設計,包括特區政府在內的涉港部門都只是執行中央政策。他形容今次「國安法」制訂是國家層面的工作,針對的亦是國家層面的力量,香港人毋須「自視過高」,以為中央針對的是香港反對派力量。

全文刊《星島日報》專欄「大棋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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