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虐待鄰居狗隻 屯門奕園村33歲男子被捕 2020-06-03 12:17 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 資料圖片 警方於5月28日凌晨4時26分接獲一名29歲姓周女子報案,指她飼養的狗隻懷疑在屯門奕園村被鄰居不恰當對待。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人員接手調查案件,經調查後,警方昨日(2日)上午約10時30分,在屯門區拘捕一名33歲姓李本地男子,涉嫌殘酷對待動物。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6月下旬向警方報到。警方呼籲市民善待動物,指根據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如殘酷對待動物,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3年或罰款20萬元。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國安法】戴啟思去信人大常委會 盼獲草擬文本 下一篇 沙中線啟德至紅磡段擬明年第三季通車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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