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虐待邻居狗只 屯门奕园村33岁男子被捕
2020-06-03 12:17
警方于5月28日凌晨4时26分接获一名29岁姓周女子报案,指她饲养的狗只怀疑在屯门奕园村被邻居不恰当对待。屯门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五队人员接手调查案件,经调查后,警方昨日(2日)上午约10时30分,在屯门区拘捕一名33岁姓李本地男子,涉嫌残酷对待动物。
被捕男子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6月下旬向警方报到。
警方呼吁市民善待动物,指根据第169章《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任何人如残酷对待动物,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3年或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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