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女子就智能電話維修服務行賄 押6月中判刑

2020-06-01 17:39

兩名於案發時為水貨客的女子,向一名智能電話維修服務供應商僱員提供賄款,以協助她們將更多智能電話交予該供應商維修,早前被廉政公署分案起訴。兩名被告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兩宗案件押後至6月15日判刑,以待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彭梓容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而彭瑞欒則獲准以現金保釋。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判刑時稱,貪污是嚴重罪行,一般必須判處被告監禁。

彭梓容,29歲,案發時為水貨客,承認6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彭瑞欒,27歲,案發時亦為水貨客,承認3項相類罪名。

在首宗案件,案情透露彭梓容於2016年6月29日至9月19日期間,先後6次應華風一名客戶服務主任的要求,向對方支付共6400元。

彭梓容承認支付賄款,以換取該客戶服務主任協助她向華風預留時段及將更多智能電話交予該公司維修。

在另一宗案件,案情透露彭瑞欒承認於2016年10月3日至2017年1月24日期間,先後3次應上述客戶服務主任的要求,向對方支付共800元,以換取對方協助將更多智能電話交予華風維修。

廉署又分案起訴另外2名被告,指他們涉嫌就智能電話維修,貪污賄賂以登入一個載有產品機密資料的蘋果亞洲內部網上系統。兩人今日亦到觀塘裁判法院應訊。

韓智浩,29歲,華風前技術員,被控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他今日無須答辯,案件押後至6月29日再訊。

林偉,40歲,案發時為水貨客,被控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他今日無須答辯,案件押後至7月13日再訊。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朱智泓代表出庭。

關鍵字

最新回應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