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試題案】蕭源判囚14個月 官斥行徑損害考試制度

2020-05-25 13:26

蕭源串謀主考員洩文憑試試題案,被判監14個月。 資料圖片
蕭源串謀主考員洩文憑試試題案,被判監14個月。 資料圖片

現代教育前中文科補習名師蕭源涉嫌於16與17年文憑試期間,從時任監考員妻子蔡怡和考評局兩名前口試主考員,接收中文科試卷保密試題和評分準則,3人除蔡怡外,早前被裁定兩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罪成,今於屯門裁判法院判刑,辯方強調蕭源非有意衝擊文憑試公正性,而是藉此作宣傳技倆,「將春風化雨化做商機」,遭裁判官斥無論出發點如何,被告行徑事實上損害考試制度,終判蕭源即時監禁14個月,一人判囚8個月,其餘一人判囚5個月、緩刑兩年。各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均被拒,蕭源將考慮就定罪上訴。

辯方呈上數封由樹仁助理教授及區議員等人損寫的求情信,指被告蕭源(原名蕭志勇,43歲)為人孜孜不倦、努力向上,印證了其背景報告良好和正面。惟水佳麗裁判官拒絕接納蕭稱「在網上分享試題資料的目的是爲了準備來年考試」,坦言看不到兩者間的關係,形容蕭將同爲44歲的被告張國權和吳宏樑「拉落水」,打擊公開試的公正性。辯方解釋蕭並非有意圖衝擊文憑試公正性,而是希望藉此作宣傳,以招徠更多學生,「將春風化雨化做商機」。辯方進一步提出3宗案例,指過往僅判守行為及社會服務令,遭水官批評性質不相同。代表其餘兩被告的大狀李詠文及謝崇彬則指,其背景報告正面,惟一時犯錯,「從德高望重的老師淪為階下囚」,已得到很大教訓。

水官不諱言,雖無證據能證明次被告張國權有收取蕭源利益,但難以接納他因友情及為學生著想而冒如此巨大的風險犯案,而吳宏樑屬「三人之中最單純」,接納他被友情蒙閉雙眼。水官續稱,蕭源因個人名聲及利益犯事,使朋友身敗名裂,他不可能沒有察覺其行徑事實上損害考試制度。3人雖對行為後悔,惟犯案確有其後果,判即時監禁較為合適,遂以12個月及9個月監禁作兩項控罪的量刑起點,考慮到案件延誤及他們過往對教育的貢獻酌量扣減,終判蕭源及張分別入獄14個月及8個月,判吳監禁5個月、緩刑兩年。

法庭記者:葉君怡

建立時間12:41
更新時間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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