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腳踢兼咬傷警員圖阻搜查 無業女否認兩項襲警罪受審

2020-05-25 12:26

被告韋秋盈(左)。
被告韋秋盈(左)。

去年11月底警方就又一城襲警案件押解疑犯到九龍灣一工廈搜查。疑犯的胞姐當日經過工廈單位發難,被警方追截其間涉嫌踢傷和咬傷警長的右前臂,她今在觀塘法院否認兩項襲警罪受審。事主稱自己遭被告捉住雙手,因此雙雙失平衡倒地。辯方質疑警長是主動捉被告的手才失平衡,之後更壓著被告心口導致她出現呼吸困難。警長亦不能肯定被告倒地後亂踢,是存心踢傷他。

41歲無業女被告韋秋盈,她被控於今年11月29日,兩次在九龍灣啟興道2號太平洋貿易中心地下大堂內,襲擊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偵緝警署警長49734盧嘉昇。

事主盧嘉昇供稱,當時接報被告和她的母親在涉案工廈17樓單位外大吵大鬧,又不願意透露其目的地。兩女離開17樓後,盧約8時半進入大廈大堂增援,並在大堂內表明身分後截停她們。被告大喊:「咩警察啫!」盧續呼喝:「我係警察,你哋邊度落黎」被告欲離開大堂,遭對方阻止。兩人推撞,稍後失平衡墮地,被告在地上繼續像踏單車般亂踢。兩人企起身後盧出示委任證表明身分,卻遭被告撲上,盧後來感到右手前臂一陣刺痛,驚覺被咬,動作維持約一至兩秒。

法庭記者:蕭文軒

證人盧嘉昇。
證人盧嘉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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