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反修例暴動罪成救生員判囚4年 警方歡迎裁決

2020-05-15 17:24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鄧翊几。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鄧翊几。

去年6月12日大批示威者於金鐘衝突中被捕,其中一名年輕救生員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案件今於區域法院判刑。22歲被告冼嘉豪,報稱任職救生員,被判監4年。警方表示,歡迎法庭裁決。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鄧翊几表示,警方對法庭裁決表示歡迎,認為判刑能反映暴動的嚴重程度,指裁決可以給社會反思機會。他指,案件以6年為量刑起點,充分反映暴動罪嚴重性。

他又提及,去年6月12日有數千名示威者包圍立法會並進行堵路行為,有示威者用磚頭等物件衝擊警方,警員在別無選擇下施放催淚煙。他說,當日有人利用警員的克制,有計劃肆意攻擊警員,令多名警員受傷。

22歲被告冼嘉豪,報稱任職救生員,承認去年6月12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外,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法官胡雅文相信被告有真誠悔意,但控罪相當嚴重,遂以6年監禁作量刑起點,鑑於被告認罪獲刑期扣減,終判囚4年,成為反修例風波中首位承認暴動罪遭判監的示威者。

另外,鄧翊几又指,警方就去年9月29日的港島區遊行後的衝突,以暴動罪起訴98人。

他說,藉是次案件判刑,希望可以給社會反思機會,又指暴力非表達意見方法,於不違法的原則下警方尊重表達意見權利,又呼籲年輕人不要作違法行為。

被問到警方對今日監警會報告的回應,他稱主要就案件判刑作回應,對報告不作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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