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涉丟煙頭及抗警兩罪 市場部經理准保釋 2020-05-15 15:32 去年網民發起反修例九龍遊行。 資料圖片 31歲市場部經理在去年12月九龍遊行中,疑在警員面前丟煙頭,近半年後遭以《簡易治罪條例》檢控在公眾地方亂拋廢料罪,另因當時一度拒絕出示身分證,另被控抗拒警務人員罪,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申請毋須答辯,並押後案件至6月26日,以待索取文件及給予被告法律意。被告准以300元擔保外出。被告郭正康被控在去年12月1日,在紅磡繞道近燈柱AB4996非法拋擲廢料及抗拒執行職務的警長林卓倫及警員霍嘉競。法庭記者:張旭珊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楊潤雄指港台就場地有意見可在政府內部表達 下一篇 李柱銘黎智英等涉組織及參與非法集結 下周一提堂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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