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賓館刀劫生意男逾200萬元 4漢判囚4年半
2020-05-15 12:28
旺角一間賓館去年初發生持刀行劫事件,事主被劫去逾200萬。4名年屆26至31歲男子,今於區域法院承認搶劫罪,法官稱4人有一定預謀行動,拒絕接納被告病母急需手術費的犯案動機,但考慮到他們及早認罪,判即時監禁4年半。
曾任運輸工的賴嘉偉(29歲)、張浩倫(26歲)、黃綽雄(31歲)及前麻雀館侍應黃杰的代表律師求情稱,犯案時間不足一分鐘,過程中無暴力對待事主,失物全數被尋回,其中黃綽雄為籌措患骨刺母親的手術費而犯案,望法庭從輕發落。暫委法官鄭紀航稱4人持牛肉刀行劫,事先預備車輛逃走,明顯有一定預謀,亦不接受黃綽雄的犯案動機,遂以6年9個月作量刑起點,扣減認罪刑期後,判囚4年半。
案發於去年2月16日,4名戴口罩的被告衝入旺角先施大廈6樓603室7號房內,並用牛肉刀指嚇經營匯款生意的楊姓事主,以普通話大叫「別動!錢!」4人隨即將204萬放入黑色袋,繼而登上車輛逃去。同日下午,警方目睹涉案車輛駛過,經一輪追截後,將被告緝拿歸案。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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