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9遊行】96人被控暴動罪 均留裁判法院處理
2020-05-14 19:56
去年9月29日港島遊行中有近百人被捕,當中96人被控以暴動罪,社工許麗明被控襲警,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以《公安條例》及《侵害人身罪條例》加控其中14名被告襲警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並申請將案件押後至6月4日,以待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惟因區院的空間有限,故聆訊會繼續在西九龍法院進行。社工許麗明一案則於7月2日,留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
9名被加控襲警罪的被告分別為地盤管工韓偉傑(25歲)、學生李柏賢(18歲)、文員劉俊謙(24歲)、測量員李子賢(29歲)、黃昱翔(20歲,學生)、洪聰滿(25歲)、技術員劉燕嫦(29歲)、產品檢測員游茜茹(22歲)及學生何普光(22歲)。他們分別被控於當日,在金鐘道與樂禮街交界、太古廣場外或夏愨道政府總部外襲擊執勤警員。
5名被加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的被告黎曉曈(28歲)、學生陳和睿(20歲)、學生姜啟泓(22歲)、營業代表陳恩富(27歲)及學生陳航生(19歲)則分別被指在金鐘道或夏愨道政府總部外,管有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案件早在首次提堂時已分兩案處理,控方今日修改控罪地點詳情。首案52人涉於金鐘夏愨道暴動,次案44人則被指在金鐘政府總部外暴動。警方早前再起訴首案其中兩名被告文家健及范瑜於政總外暴動,控方今日在庭上申請與次案合併處理,但辯方反對。有關爭議將在區域法院一併處理。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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