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濫用禁區通行證「秘撈」 消防員否認公職行為失當下月開審

2020-05-14 17:24

41歲消防員前年涉嫌濫用因其公職而獲發的落馬洲管制站邊境禁區通行證,「秘撈」GOGOVAN電召貨車服務謀利,他今在粉嶺裁判法院否認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案件定6月9日開審。他同時被控「違反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的條件」等4項傳票,他承認指控後被判罰款5000港元,停牌12個月。

控罪指,41歲的被告麥永祥,於2018年9月11日,身為消防處的消防員,在落馬洲邊境管制站邊境禁區內,非法使用分別由警務處處長及運輸署署長向他發出的出入禁區許可證及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從事與公職無關的職務,即駕駛一輛汽車取酬接載乘客到邊境禁區內的落馬洲管制站,以及虛假地向入境處助理向修賢訛稱,他載客到上址是與其消防處公職有關。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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