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臨門後人遭財務公司入稟要求清空按揭物業及還債
2020-05-14 17:06
「富豪飯堂」灣仔福臨門酒家後人徐德強上周四被入稟追債3290萬元,被指為某公司擔任擔保人借貸3100萬元,及後亦把西半山豪宅CONDUIT 18兩個單位承造按揭。財務公司昨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清空涉案物業,並向該公司及包括徐德強在內的兩名擔保人償還近3300萬欠債連同利息。
原告為Crown Credit Finance Limited(皇冠信貸財務有限公司);3名被告依次為GOLD ASSET HOLDINGS LIMITED(金潤集團有限公司),Liu Yi Dong (劉益東),Chui Tak Keung Duncan(徐德強)。按揭單位則為西半山豪宅干德道18號CONDUIT 18二十三樓A室及二十五樓A室。
原告指作為借款人及按揭人的GOLD ASSET HOLDINGS LIMITED,在去年6月28日簽訂書面借貸協議,列明劉益東及徐德強為擔保人,原告便向GOLD ASSET以利率10.25%借出3100萬元,而GOLD ASSET需在去年12月14日償還本金。惟GOLD ASSET至今只償還了近90萬元的部分利息,原告遂入稟向GOLD ASSET及兩名擔保人追討近3300萬債項本金連同利息。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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