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愛滋帶菌多次性交致染病 男同志向前男友索償

2020-05-14 15:26

男同性戀者指他7年前透過男同志交友軟體Grindr認識一名HIV愛滋病病毒帶菌者,但帶菌者在二人熱戀4年期間沒有透露自己體內有愛滋病病毒,成功說服二人多次進行無套性交,惟他在3年前進行愛滋病病毒測試時呈陽性反應,才知道自己已被男友傳染。二人隨即分手,他昨入稟高等法院向前男友為其人身傷害、懲罰性損害及醫療費用作出索償。

原告為CHUAN SAI HUNG(音譯:全世雄),被告為S。全在入稟狀中指出,二人在2013年2月透過男同志交友軟體Grindr認識,及後發展同性親密關係。當時S明知自己是HIV愛滋病病毒帶菌者,更曾感染HIV予其前男友,但S向全隱瞞事實,S更說服全相信S沒有感染愛滋病病毒或任何性病,讓全願意與S進行無套性交。二人在2014年4月2日在尖沙嘴的Hotel ICON(唯港薈)進行無套性交,S亦在全的體內射精,及後二人維持無套性交的習慣。

全指S蓄意疏忽地向他隱瞞自己感染愛滋病病毒的事情,令全與S進行不安全性行為,全指S以錯誤訊息誘騙他進行無套性交,實屬非法侵入其身體。S在2014年終於承認自己是愛滋病病毒帶菌者,但堅稱全不會就此被感染,二人便自此減少親密接觸。全指自己與S交住期間從未與他人發生性行為,而全在2017年5月在美國紐約進行血樣檢測,才發現自己被S感染愛滋病病毒。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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