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欠政府訟費逾156萬遭入稟破產 郭卓堅申司法覆核

2020-05-14 12:09

郭卓堅今早到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劉曉曦攝
郭卓堅今早到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劉曉曦攝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被指欠政府訟費逾156萬元,上周三遭律政司入稟申請破產。郭今到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控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違反不向貧苦人家索取訟費的承諾,要求法庭頒令行政長官及律政司司長不守承諾,違反基本法要員法律責任。郭聲稱自己一直為社員公義無償付出,郭說:「破產有咩所謂啫,我靠生果金維生,得啲爛鞋爛衫」,懇請律政司豁免他破產。

原告為郭卓堅,建議答辯人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郭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就內地女子唐琳玲藐視法庭欠近20萬元訟費一事,考慮「追數」行政費用及保障公帑後不追究唐的訟費,郭不滿政府相反地向他追討訟費,指林鄭及鄭二人違反基本法第25條中所指「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及基本法第104條中所指2人需依法宣誓擁護香港基本法。

律政司去信郭卓堅向他追討,郭因食水含鉛量超標事件、前特首梁振英宣誓就職時讀漏「香港」兩個字、警察協會舉行撐七警行動申請司法覆核,亦曾就行政長官連同行政會議成員之間的法塔程序進行民事上訴,四宗案件均被駁回,因而欠下律律司1,560,363元訟費連利息。此破產呈請將於7月8日在高等法院進行聆訊。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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