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旺角堵路被控擾亂秩序 14歲男生准自簽守行為
2020-05-04 15:58
14歲學生及27歲廚師涉於2月在旺角設置路障堵路,同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14歲學生獲准自簽1000元、守行為18個月,其間須保持公眾安寧及行為良好,涉案證物如護頸套及手套等一併遭充公。廚師則暫毋須答辯,案件延後至6月1日,以待控辯雙方商討能否用其他方式處理案件。
兩名男被告依次為14歲學生及27歲廚師李晨光。二人同被控於2020年2月4日,在香港九龍旺角山東街與彌敦道交界,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以發泡膠和膠欄杆佔據9平方米,對車輛造成阻礙。
事發當日警方在上述地點巡邏,發現有黑衣示威者將發泡膠及膠欄杆等物品拋出行車線,遂採取行動驅散,其間一度截停涉案學生,李目堵後疑嘗試拉開他,最終雙雙被制服。警誡下學生保持緘默。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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