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潤衡表弟藏汽油彈認罪 官指判監或入勞教中心:別無他選

2020-05-04 13:08

被告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資料圖片
被告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資料圖片

八仙嶺山火生還者張潤衡的表弟於去年萬聖節藏有汽油彈被捕,他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因控方據《公安條例》提告,故裁判官直言「除判監或判入勞教中心外,無其他選擇」,下令被告還柙至5月18日判刑,其間索取背景及勞教中心報告。

被告李開正(22歲,學生)承認去年10月30日在旺角雅蘭里近鴉蘭街交界的公眾地方,攜有攻擊性武器,即5枚汽油彈。

案情指,有示威者於當晚7時半起在旺角堵路,約3小時後,警方採取行動驅散。身穿黑衣、戴面罩、背黑背包的李跑入雅蘭里一條後巷,警員其後截停他,發現他攜有一張寫有「正義必勝」的海報,並在其背包搜出5枚汽油彈。警誡下他保持緘默。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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