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17人被捕控方申改控暴動罪 將轉介區院

2020-04-29 12:37

當日遊行演變成嚴重衝突。資料圖片
當日遊行演變成嚴重衝突。資料圖片

去年8月11日港九均有反修例集會遊行,惟其後演變成嚴重衝突時件,有示威者外尖沙嘴警署集結,有人堵路、掟磚、擲汽油彈,甚至有警員被燒傷。後有16人被控非法集結罪、1人被控暴動罪。控方早前申請改控暴動罪遭辯方反對,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聽取雙方陳辭後接納申請,案件押後至5月28日於西九龍法院再訊,屆時將正式轉介往區域法院處理。

同日亦有12名被告被控參與暴動罪,經修訂後本案17名被告控於2019年8月11日,在尖沙嘴柯士甸道及堪富利士道的一段彌敦道與該12名被告其他身分不詳人士參與暴動。另首被告馬孝文及次被告鄭智健被加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即管有一支可發射雷射光束的裝置。

辯方主張控方案情薄弱,證供未有列明各被告的實際行為,控方改控暴動罪的基礎不足,並稱「我存在我就係(參與)暴動,法律未到咁嘅樣」。控方則回應指本案有被告被拍攝到曾指揮示威者離開、有雷射光線照向警署,該暴動罪將依賴「夥同犯罪」控罪元素檢控。另對於有辯方投訴檢控時間有所延誤,控方則解釋本案與另一宗12人案件為同日發生,搜證時間較長,不同意有任何不公的地方。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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