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宏環球3前高層等4人涉串謀詐騙 明年2月開審

2020-04-28 12:51

(左起)被告李易明、麥光耀、黃淑安及陳麗兒。資料圖片
(左起)被告李易明、麥光耀、黃淑安及陳麗兒。資料圖片

康宏環球前執行董事3名前高層和1名證券公司財務總經理,涉嫌16至17年間安排公司發行債券期間串謀詐騙,案件今天由昨日中午臨時「被換走」毋須處理反修例案件的區域法官郭偉健審理。4人擬不認罪,案件明年2月22日開審,審期25日,1月13日預審。至於另一宗涉及「醫生」曹貴子的同類案件則下周一開審,審期同樣長25日。

郭偉健法官昨日中午突然被頂替處理一宗的士司機涉嫌利用汽油彈串謀縱火的案件,司法機構解釋與他早前判辭內容受廣泛爭議有關。根據司法機構網頁,今早他在區域法院負責16宗案件提訊。他的常駐法庭暫時並沒特別安排,惟下午同一法庭處理的反修例示威相關案件,則由首席區域法院法官高勁修負責審理。

至於案件,4名被告依次為:前執行董事麥光耀(44歲)、前首席財務總監陳麗兒(46歲)、前經理黃淑安(40歲)及鼎成證券總經理李易明(48歲)。他們同被控於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間,藉誘使康宏環球透過鼎成證券,向一家由麥光耀為股東及董事的經紀行,支付逾4960萬元的債券配售佣金,串謀欺詐聯交所、康宏環球及其董事會和股東。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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