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基本法第22條不適用中聯辦 毋須提請人大釋法

2020-04-27 21:23

鄭若驊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
鄭若驊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出來後,回應記者訪問時表示,基本法第22條並不適用於中聯辦,但強調根據憲法及國務院函件,香港直轄於中央,中聯辦是中央代表,關注本港事務是有權有責,但中聯辦作為國家機關,需要嚴守憲法、基本法和本港法律。

鄭若驊表示,2007年文件中有寫到中聯辦是中央設立的機構,但同時有提到中聯辦是在2000年由新華社改名,她不同意文件是錯,認為要以整份文件來看就有清楚理解,又指2007年文件與1999年6月的文件一致。鄭若驊認為,中聯辦地位問題,只要冷靜整體理解基本法條件就可以了解,毋須提請人大釋法。

而被問到如果中聯辦公開支持某個參與立法會選舉的參選人是否「干預」,鄭若驊則指,任何人都可以表態支不支持某位候選人,選民有獨立權力投票心儀的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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